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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1 08:48:34

为加强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服务力量,根据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拟公开招录“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随州高新区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共23人,其中望城岗社区3人、熊家社区10人、十里铺社区3人、吴家老湾社区3人、寨湾社区2人、裕民社区2人。(详见《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待遇

1.可在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中逐步晋升,岗位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根据工作岗位、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设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四岗18级”薪酬待遇体系。

2.每年从乡镇公务员考录计划及事业单位招录岗位中,拿出一定的比例,定向从优秀的社区工作者中招录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3.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照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0.8倍的标准,设定社区工作者的人均薪酬标准。

4.按照城镇职工标准为社区工作者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参照随州高新区城东工作局干部标准组织体检,建立社区工作者调休轮休制度。符合条件的可接纳为工会会员,加入本社区工会组织,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三、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随州高新区户籍;

2.不具有高新区户籍,但具有随州市户籍且在曾都主城区、高新区范围内居住的两类人:一是能提供户名为本人、配偶和本人子女及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应聘人员,二是能提供在曾都主城区、高新区范围内租房一年以上,有租房协议的应聘人员;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4.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5.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能够吃苦耐劳,服务群众意识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新招录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需在招录岗位服务满三年后才能报考其他岗位;

7.服从区级岗位调剂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有涉毒吸毒史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侦查的;

受到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

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行为的;

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录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由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委托随州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录公告。

招录公告于10月中旬通过“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uizhougxq.gov.cn),“随州国家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C17人社局人事考试窗口

3.联系人:汪雨林(0722-3257595)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持《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报名表》(可登录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签署诚信承诺。可附带退伍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附带视为放弃加分机会。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随州高新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到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C17人社局人事考试窗口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

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达到3:1以上的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3:1以上的比例要求,报请随州高新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决定。

1.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社会工作者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2.按招录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入围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在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应试对象参加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

(三)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四)加分事项。

随州高新区城东工作局现有自行招聘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复员退伍军人、本科以上学历等人员参加此次招录,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工作时间达3—5年的加 0.5分;6—10年的加1分;10年以上的加1.5分。(城市社区工作经历及工作时间需经工作过的社区及其上一级党组织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

2.在城市社区工作过程中,曾获得区级表彰的加 0.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1分;获得省级表彰的加1.5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2分。(以获得的表彰证书原件为准,获得多个表彰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级别的表彰为标准);

3.对持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加 0.5分;持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加1分;持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加1.5分。(凭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对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或者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加0.5分;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加1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加1.5分;

5.对持有退伍证的复员退伍军人加1分。

以上各项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六、体检、政审

(一)体检。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由招录单位组织加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政审。由招录工作专班对考生进行联合政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政审结果合格的应聘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发布招录公告的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八、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自觉服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报名、待考试期间中不要到中高风险地区,并及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报名、考试。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招录资格;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解释权在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领导小组。

附件:随州高新区2022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岗位一览表

岗位名称和招录名额如下:

望城岗社区岗位3人

熊家社区岗位10人

十里铺社区岗位3人

吴家老湾社区岗位3人

寨塆社区岗位2人

裕民社区岗位2人

合计:23人

附件1: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报名表

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  年月   入党   时间  
文化
程度
  健康  状况   是否服
从调剂
 
联系
电话
  身份   证号  
毕业学校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报考岗位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工作单位电话
     
     
     
     
     





称谓 姓名 政治
面貌
出生
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以上填写信息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

报考诚信承诺书

我已经仔细阅读了2022年10月10日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发布的《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本人郑重承诺:

1、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2、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3、因客观或特殊情况,报名时无法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所缺材料有:                       、                     等),如进入面试,将在面试前将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的机构验审。

4、若本人考上所报考的工作岗位,自愿服从组织的安排和调配。

5、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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