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护理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护理岗位:7人,要求本科学历(男护放宽至专科学历),年龄28岁及以下(男护放宽至32岁),护理学类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如下: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指定邮箱(2990068991@qq.com)。邮件主题写明“姓名+护士招聘”。
(二)笔试
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知识。
(三)面试
按照1:3的面试比例,笔试成绩的前21人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面试前,每位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才能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面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为面试得分。
(四)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得分总分分别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核查等方式考察其以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医院官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和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自接到录用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医院根据需要递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0℃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枚老师;联系电话:0717-6487181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