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应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孝感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孝办发电〔2020〕45号)、《应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施细则》(应办发电〔2020〕56号)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城中、东马坊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3个,总数33人。
岗位代码01:开发区9人;
岗位代码02:城中街道22人;
岗位代码03:东马坊街道2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应城市本地户籍或常住应城1年以上居民(提供应城市居住证明或社区证明),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一定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惩戒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6.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 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应城市民政局一楼101室。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现场填写《应城市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2)持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正反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学信网下载打印、须在验证有效期内);
(5)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
(6)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
4.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收取报名资料,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当场反馈审查结果并说明原因,退回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将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社会工作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满分100分。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届时在应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设定开考比例,划定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只有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对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由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在同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需本人签订放弃声明),按成绩顺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拟招聘人数,以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对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综合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如入围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取消资格;出现空缺的,在综合成绩中顺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纳入考察,考察由专班办公室组织,街道(开发区)具体实施。主要采取与本人见面座谈、查阅档案 、听取单位(居住地社区)意见等形式和核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考察结束后,街道(开发区)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对象出现不合格者在综合成绩中顺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签订劳动合同
由街道(开发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五、岗位待遇
根据省、孝感市和应城市相关文件规定,获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应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按4岗18级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确定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集体缴费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参照街道(开发区)干部标准定期组织体检,落实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制度。符合条件的应接纳为工会会员,加入本社区工会组织,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六、疫情防疫
报考考生应主动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考生近7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在考试前3天或在入场后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须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补充说明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在应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该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接受体温测量及实名登记等程序。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实行人员储备,人员储备期自招聘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当某街道(开发区)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空岗时,根据其街道本次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未尽事宜由中共应城市委组织部、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城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2-3234696。
附件:
附件1:应城市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