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气象部门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整体安排,现就补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笔试、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见附件。资格审查初审结果是以考生在招聘报名表和邮件提供信息为依据作出的,在后续的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各招聘环节中将对考生资格作进一步审查,如果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人员
时间:2022年8月26日下午14:30-17:30
地点:湖北省气象局办公大楼东侧学术报告厅(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3号)
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二)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各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加盖学校印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有限制报考具体研究方向的,请携带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非气象类补录考生将发放笔试准考证,气象类补录考生发放通过证明。上述材料将在面试时作为考生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相关事宜
(一)时间、地点、笔试人员
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9:00
地点:湖北省气象局大院内(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3号,到达气象局大门后,导航气象宾馆可到达考试地址)
笔试人员:仅限通过资格审查的非气象类补录考生
(二)考场安排
共设6个考场:
一号考场设在湖北省气象局气象宾馆五楼教室;
二号考场设在湖北分院四楼408教室;
三号考场设在湖北分院五楼503教室;
四号考场设在湖北分院六楼603教室;
五号考场设在湖北分院六楼608教室;
六号考场设在湖北分院六楼609教室;
(三)岗位取消情况
根据补录工作公告,本次补录非气象类岗位因报名不满3人而取消的共8个,分别是:十堰市气象服务中心-气象服务岗、十堰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信息技术保障岗、荆门市气象台-天气预报岗、荆州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信息技术保障岗、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气象服务岗、咸宁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信息技术保障岗、咸宁市气象服务中心-气象服务岗、黄石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综合业务岗。
(四)注意事项
1.纪律要求。考生请8月27日上午8:00-8:30进入考场,需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其他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8:50后,停止进入考场,逾时取消考试资格。
2.考务事项。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用,不安排食宿。需要住宿的考生请自行联系周边宾馆。
3.其他事项。
(1)笔试不分专业,以职业综合能力测试为主,根据笔试情况设置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
(2)根据岗位层次和专业分类,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笔试公告发出后,因考生放弃参加笔试或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造成同类岗位比例达不到1:3的,按笔试成绩在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以上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27日晚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公布。
四、面试相关事宜
(一)时间、地点、面试人员
时间:2022年8月28日上午09:00
地点:湖北省气象局大院内(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3号,到达气象局大门后,导航气象宾馆可到达考试地址)
面试人员:仅限气象类岗位补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和非气象类岗位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
(二)考场安排
共设3个考场:在湖北分院一楼大厅指定地点集合后抽签决定考场及考生序号
一号考场湖北分院六楼603教室;
二号考场湖北分院六楼609教室;
三号考场湖北分院六楼503教室。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须准备3分钟口头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和亲属情况等可能影响面试公正的信息。
(四)注意事项
1.纪律要求。考生请8月28日上午7:30-8:00进入考场,需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或通过资格审查证明,其他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8:20后,不得再进入考场,逾时取消考试资格。
2.其他事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包括气象类、非气象类)请携带身份证和各层次成绩单7份(复印件)。
3.气象类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含70分以上),结合意向性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非气象类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非气象岗位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4.面试结束后,将根据同类考生的成绩和意向性岗位确定考察人员,请各位考生保证手机畅通,及时接收相关信息。
五、疫情防控
参加资格确认、笔试和面试的考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抵鄂后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另外,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鄂的人员,将被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敬请考生注意。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7天(8月20日起算)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武汉地区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天(8月20日起算)内没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武汉地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7.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8.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及武汉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湖北省气象部门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