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4号),为做好红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确保招聘录用教师基本素质,经研究,现补充公告如下:
因考生放弃、缺考、违纪等因素造成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以及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且总成绩(即: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达到6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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