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将荆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面试成绩及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见附件1)
二、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体能测试结果确定,其中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照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照1:1等额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2。
2. 江陵县公安局警务技术岗2(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2013)、石首市公安局警务技术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2035)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且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核销以上2个岗位2个招录计划。
3. 洪湖市公安局执法勤务岗1(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2046)因体测、面试合格人数不足4人,核减岗位计划1个,核减后该岗位招录计划为3个。洪湖市公安局执法勤务岗2(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2047)因体测、面试合格人数不足5人,核减岗位计划1个,核减后该岗位招录计划为4个。
三、体检考察时间
1. 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8月10日(星期三)上午6:30在荆州市民之家集合,地址为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与明珠大道交叉口东南角。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 考察时间:2022年8月9日(星期二)—8月12日(星期五)。
四、体检有关事项
1.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体检费600元现金(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 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24小时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等;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妊娠期、生理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3. 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4.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遵照相关要求执行。
5. 考生须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体检期间,在入场及离场等聚集环节,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在次日联系需要复检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不要离开荆州,第二天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方可离开。
五、考察有关事项
1.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功能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以及市直各招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由考察组与考生联系确定。全市考察工作于2022年8月12日前完成。考察前,考生需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4)、无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记录(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2. 体检、考察同步组织实施,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3.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716-8468193。
附件1:荆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成绩折算汇总表.xlsx
附件2:荆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