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恩施州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体检人员。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共确定体检对象508名(名单见附件1)。
咸丰县公安局警务技术岗2(14230202013011017)计划招录1人,无符合条件的体检对象,该职位取消。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7:30;
集合地点一:恩施州工人文化宫;
集合地点二:州委党校学术报告厅;
考生务必找准自己集合地点(具体安排见附件1),并提前15分钟入场集合。集合后由工作人员组织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八条解释为准。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恩施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除核验身份及按体检项目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集合报到时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健康状况正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体检。
3.考生体检前应实时关注疫情动态变化,了解省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集合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准考证上相同的一寸登记照1张、体检费用600元(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请考生自备现金,此费用不含复检费)。
2.考生在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3.请参加体检考生认真仔细阅读并理解体检标准相关文件,做好体检准备工作。
4.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在2日内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恩施州公务员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工作由恩施州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请体检对象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果未正式出来前,尽可能不要离开恩施。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不准个人驾车、乘车进入,不得带陪同人员进入。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施封闭管理,从集合至体检结束,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体检项目全部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区域。除因疫情防控原因,经批准单独组织体检的对象以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考察工作将于2022年8月9日(星期二)至8月11日(星期四)进行,具体事宜由招录机关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相关通知。
联系电话: 0718-8429026
附件:恩施州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恩施州公务员局
2022年8月8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