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食品理化检验岗位4人、食品理化检验及科研岗位3人、食品微生物检验及科研岗位1人。
二、招聘要求
1、食品理化检验岗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2)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化学、食品等相关专业;(3)具有扎实的化学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理化分析、仪器分析基本技能;(4)同等条件下,有食品理化检验工作经历的优先。
2、食品理化检验及科研岗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2)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化学、食品、药学等相关专业;(3)具有扎实的化学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理化分析、仪器分析基本技能;(4)同等条件下,有食品理化检验工作经历和相关科研工作经历的优先。
3、食品微生物检验及科研岗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2)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生物、公共卫生、食品等相关专业;(3)具有扎实的生物学基础知识,能熟练掌握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等基础理论,能熟练运用荧光定量PCR仪、测序仪等仪器;(4)同等条件下,有食品微生物检验工作经历和相关科研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2022年8月20日前提交个人简历到指定邮箱。
2、初步审核:人事部门对简历进行筛选,通知简历审核合格人员参加资格确认,未通过筛选人员不另行通知。
3、资格确认及面试: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实操能力,根据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待考察人员。
面试由院党务行政部牵头组织,院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7707455。
4、因应聘人员不满足应聘岗位需求或岗位竞争力不足的,将对相应的岗位招聘人数进行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面试通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湖北省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27-87707498
联系人:黄宗骞
邮箱:hbqt_sc@163.com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