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2〕3号)及《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红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精神,现就我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8月5日至8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面试资格审查分岗位分日期分时段错峰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资格审查地点
红安思源实验学校二楼教工之家(红安县城南工业园金沙村谢家田)。
三、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缺考考生除外)。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放弃资格审查,须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1323235591@QQ.com);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或接通知未按《公告》及时限要求提供声明的,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经审查后如某学段某学科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另行通知。要求各位考生不得更换网报时手机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根据《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及《红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要求,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用A4纸打印),考生本人签名,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招聘单位留存。
1.《红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此表须据实填写个人相应信息,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上);
4.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领取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符合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近期免冠无修正白底2寸彩色登记照2张,用小纸袋装好,便于装订。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状态,在资格复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0天内有湖北省外、武汉市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0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武汉市旅居史的考生,提供湖北省内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为减少人员聚集,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面试和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50元,由审查专班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合格章。
3.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有关事项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红安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19172394696(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红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2.红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