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2〕3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现就2022年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按各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此确定408人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8月3日-4日
资格复审地点:浠水县教育局8楼会议室(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5号)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8月4日17:00前到县教育局现场完成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证明(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照片粘贴在笔试准考证右上角)。
6、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7、所有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依次装订。
8、资格审查合格后收取考试费,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凭相关证明材料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县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县民政部门出具。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对审查合格者,由浠水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县教育局人事股。未出具书面声明而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县教育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末位考生(包括递补进入的)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对提供虚假报考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电话预约,错峰进行资格复审,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核查。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落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咨询电话:0713-4269056(教育局)
附件:2022年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浠水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