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大学生留(回)郧工作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干部配备工作,加快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结构合理的村干部队伍,根据《郧阳区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引到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务实担当。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94年1月1日起算,有明确年龄限制的岗位除外);中共党员优先。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6)道德品质低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个人报名。采取自荐报名的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应聘乡镇相关负责人联系,进一步了解岗位招聘相关事宜。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8月31日。
报名时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招聘乡镇联系人邮箱:《十堰市郧阳区招引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个人自荐登记表》(附件2)、《十堰市郧阳区招引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
(2)组织面试。由乡镇具体负责面试工作,重点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分析、应变能力、农村事务处理、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3)征求意见。由乡镇负责征求应聘者居住地(工作单位)纪检、公安、司法、综治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形成审查报告。
(4)讨论决定。乡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酝酿讨论后,确定后备干部人选。
(5)建档备案。镇村两级建立完善招引大学生个人档案,上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备案。
(6)签订协议。根据双方约定,应聘大学生与服务乡镇签订到村(社区)工作就业协议。
招引到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由招聘乡镇统一管理,作为村级后备干部使用,参与村级基层党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两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落实待遇。招聘乡镇根据应聘大学生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根据《郧阳区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工资待遇除区财政配套部分,其余部分由镇、村统筹解决。招聘乡镇按月及时足额兑付工作报酬,落实相关保障,按条件享受市、区两级配套人才政策。
(2)帮带培养。采取“1+2”结对方式,应聘入职大学生由1名包村乡镇干部和1名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结对帮带。乡镇有针对性开展政策理论、现代农业、基层治理、公考备考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应聘大学生到乡镇党政、组织、信访、乡村振兴、民政等办公室跟岗锻炼,提升能力,增长才干。
(3)激励关爱。对于非中共党员身份的招引大学生,积极引导向党组织靠拢,在发展党员时可以根据培养成熟情况,优先考虑。村(社区)“两委”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从招引对象中选拔补缺。适时将表现优秀的招引对象充实进村(社区)“两委”班子,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梯队,同时,对于后期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应聘大学生,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作为公务员招考推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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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