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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7 20:55:05

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单位和面试考生名单

共52家事业单位,352名考生,分13组集中进行,招聘单位、考生名单及分组安排请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

2.请考生关注自己面试分组及上下午面试时间,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7:20进场,8:00开始抽签(8:00未进入考场大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8:30开始面试;参加下午面试考试的考生13:00进场,13:30开始抽签(13:30未进入考场大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14:00开始面试。

3.面试地点:咸宁市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地址:咸宁市高新区职教路388号。

三、岗位取消和保留情况

经用人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保留情况如下: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咸宁市环卫局“工作人员1”岗位(代码14223001022001001)未达3:1的开考比例,岗位取消;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职员1”(代码14223001015008001)“职员2”(代码14223001015008002)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岗位取消;通城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职员”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咸宁市卫健委咸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科医生”岗位“妇产科医生”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教师3”“教师4”“教师6”“教师7”“教师10”“教师11”“教师12”“教师14”“教师22”“教师24”“教师28”“教师30(实习指导教师)”“教师32(实习指导教师)”“教师34(实习指导教师)”“教师35(实习指导教师)”“教师36(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均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四、面试方法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个面试考场共7名考官,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考场内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前三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进行合议。

五、成绩折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防疫要求

1.外省来(返)咸考生要提前通过“鄂汇办”APP——健康码、“支付宝”APP——湖北健康码等官方认定的自主报备途径进行健康申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政策以“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的信息为准。

2.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防护等级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考生应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于考试当天带到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候考室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考前考生身体状况或者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要及时报告考试管理机构。

3.考点在大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考务人员及考生体温低于37.3℃,凭健康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

4.在考试区域入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疾控部门按规定采取防控措施。

5.考务人员在考场内核验考生身份时考生可以临时摘下口罩外,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面试室面试时可以摘下口罩。考试结束,考生在考务工作人员安排下有序错时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入场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入场。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面试地点,上午面试考生8:00未进入考场大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下午面试考生13:30未进入考场大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面试大楼后,按照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的分组安排进行集中,现场抽签决定考场后,由考务人员带领前往相对应候考室。

4.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考生由引导员引导到考场门口,按指令进入面试考场。

5.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考场提供专用稿纸,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相关参考资料或纸张,一经发现携带相关资料进入面试室,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籍贯等信息,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不得在题本上留下任何字迹或标识,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8.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成绩。

9.考生应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11.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原因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以本场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该场(同一考场、同一套题本、同一组考官)面试平均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12.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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