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新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生通知》(阳人社发〔2022〕1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时间:2022年7月14日—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人员名单
本次面试人员共计283人,《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2、面试时间
第一、二、三、四组面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
第五、六、七组面试时间:2022年7月17日(星期日)
3、面试地点: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新大道13号)
4、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5、面试分组
第一组(41人):县政协老干部服务中心、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阳新县老年大学、阳新县委党校、阳新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县工业行业服务中心
第二组( 41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交通物流发展和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县水政监察大队、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特产服务中心
第三组( 42人):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第四组( 40人):阳新县招商服务中心、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第五组(39人):县第一中学、县实验高中、县高级中学
第六组(39人):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企业上市指导服务中心、县社会信用建设服务中心、阳新县职业教育中心 、黄石市第一技工学校
第七组( 41人):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县旅游发展中心、县体育发展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三、考生须知
1、第一、二、三、四组面试考生于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7:00开始进场。8:00仍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五、六、七组面试考生于2022年7月17日(星期日)上午7:00开始进场。8:00仍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电子证件或证件照片无效。“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不得携带书籍等资料进入考场。考生进入候考室应按要求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抽签后如发现仍有携带手机者,无论其是否使用,均作为舞弊处理。
4、考生严禁穿戴具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参加面试人数(含直接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
四、防疫要求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来来(返)鄂人员,将实施10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14天。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阳的人员,将被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敬请考生注意。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要求。其中,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湖北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黄石市内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核酸采样,但没有显示核酸检测结果的,不能视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确保能顺利参加考试。
4、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14-7354363(阳新县人事考试院)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