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我校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我校相关岗位,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符合《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人员和报考我校免笔试的相关岗位人员。具体人员信息附后(附件1)。
二、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采取本人资料原件送审的方式进行。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免笔试者可不提供);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和复印件; 除博士研究生外,毕业时间应为2022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应为2022年12月31日前,应届博士毕业生如果还没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由所在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前一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7)任职经历及获奖证书、优先条件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详细简历一份;
(9)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10)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要求手写签名,贴1寸彩色正面近照,另备彩色1寸登记照1张;
四、需注意的其他相关事项
1、资格复审需提交的(1)-(10)相关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验原件的同时复印件交人事处留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并经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查实,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载入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必须按公告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本人应向我校出具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学校。
3、考生须遵守湖北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生出行前,应充分了解出发地、途径地、目的地的防疫政策,主动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进入校园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主动扫码登记、接受测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省内来汉持5天内核酸阴性证明、省外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校园和资格复审现场,如有变动请参考武汉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实时发布的防控条例。遵守现场防疫守则,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面试相关安排按学校网站公告通知进行。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通知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27- 87137238 87156304
附件1: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