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城市2022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现将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
面试地点:麻城市职教集团
二、面试内容及分组
全部面试1天完成,异地聘请考官。
幼儿教师面试方式为说课和才艺展示,考生先完成说课,然后进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只需自选一项。面试说课分甲乙丙丁四组同时进行(甲组为Y01岗位,36人;乙组为Y02岗位,共37人;丙组为Y03和Y05岗位,43人;丁组Y04岗位,36人)。才艺展示分两组同时进行(A组为Y01和Y02岗位,共73人;B组为Y03、Y04和Y05岗位,共79人),同一岗位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
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占面试总分的60%。说课内容参考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幼儿学习与发展课程》。
才艺展示:内容为声乐、器乐、舞蹈、语言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占面试总分的40%。考场提供电钢琴、画架、黑板等,其它所需材料、道具一律自备;背景音乐、配乐等自备u盘,音乐为mp3格式。绘画、手工制作等必须现场完成,不得带半成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三、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7月15日8:00—11:40,入围考生(名单附后)到教育局后院“助学贷款考试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所带资料为: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麻城市2022年幼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
4.其它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考生集中
7月16日上午7:00,全部考生到考点集中封闭,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监考员收取通讯工具、核实考生身份、宣布《考生须知》和纪律。
(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上午7:15,各组面试考生按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一次性抽签,集中候考,考完为止。7:25由各组1号考生当众抽取该科面试课题,同一学科考生共同使用。各组前一学科面试完之前,由监考员适时组织本组下一学科序号排名第一的考生进行抽题,供该学科考生备课之用。
(三)备课、说课、才艺展示
上午7:30,各组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8:00开始说课。其他考生按照候考序号,依次进行,中途不休息。说课结束后,考生应在成绩表上签字确认。考生说课结束后,依次进行才艺展示。下午面试考生由考点提供午餐,需交费20元/人。
(四)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面试中说课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有关要求及告知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防疫工作管理。
2.考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考生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参考资料,如有携带,需主动上交封存,否则作舞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后,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场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如需上卫生间,须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3.面试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立即离开考室,不得滞留。
4.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自觉接受安检,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5.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面试当日上午7: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报到,接受封闭管理,本人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管理。
6.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7.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来(返)鄂人员,将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14天。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另外,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鄂的人员,将被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敬请考生注意。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点所在地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考前7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7.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8.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我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及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2:2022年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