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2022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咸人组文〔2022〕4号)和《2022年咸宁市“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咸宁市市委人才办批准,咸宁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2022年“招硕引博”考试采用“专业水平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将考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防疫要求
考生应自觉遵守咸宁市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管控区域来(返)咸人员,将实施10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14天。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另外,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咸的人员,将被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行程卡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
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校园考点。考前14天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点所在地咸宁市考前24小时内(6月9日起算)核酸检测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点所在地咸宁市考前48小时内(6月8日起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凡不能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者取消参加专业水平测试资格。
二、考试程序
(一)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
2022年6月10日(周五)下午15:00-18:00。
2.复审地点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考试中心一楼(湖北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新南门)
3.材料清单
(1)《2022年咸宁市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暂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材料和个人承诺书);
(3)湖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
4.注意事项
(1)前期审核阶段已按要求寄出材料为原件的,现场资格复审无需再出具该材料原件;前期要求寄出材料为复印件的,现场资格复审仍需按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提交《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3)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考生,检测结果为阴性方能正常参加考试。
(4)不按要求提供复审资料、无法提供资格复审资料或有考生年龄、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不符者,不能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贯穿“招硕引博”工作全过程。
(二)专业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
2022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
2.测试地点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考试中心一楼(湖北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新南门)
3.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采取集中统一笔试答题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综合能力知识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及专业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注意事项
(1)考生需提前60分钟到考场,到达考场后提供健康码、行程卡,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
(2)如专业水平测试当天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只有1人,本次考试取消。如专业水平测试当天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只有2人,根据“保证竞争”原则,岗位考试正常进行,2人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2022年6月12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考试中心一楼(湖北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新南门)
3.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4.名单确定
6月11日下午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将在咸宁廉政网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考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需着正装,提前60分钟到场,到达考场后提供健康码、行程卡,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考生在面试开考前(上午8:40)未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如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只有1人,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同一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只有2人,择综合成绩更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名单。
三、成绩确认
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按1:1进入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安排加试。
四、有关事项
(一)参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考试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居民电子健康码,凭有效“健康码”、行程卡参加考试。
(三)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需提交考生本人签字的弃考声明,并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529564703@qq.com)。
(五)请考生自备文具,建议考生带一套正装,以方便面试时使用。
(六)考生来咸期间招考单位不安排食宿及交通,请考生提前订好车票、酒店并规划好路线。
联系方式:0715-8126768,18971818928
本公告事项最终解释权归咸宁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