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襄州区《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襄州政办函【2021】20号)的有关要求,为补充空缺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襄州区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6月至1987年6月期间出生),具有襄阳市城区(襄州区、樊城区、高新区、襄城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户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计划;;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计划;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国家、省、市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以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襄州区公安局(襄州区园林路88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襄州区公安局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内容需正反打印,不得手写。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服从岗位调剂。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和其它与招聘有关的材料;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③个人信用证明(可凭身份证至征信中心自助办理);
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的先后顺序可根据实际确定。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由区公安局具体实施,根据岗位实际统一测评标准。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其中10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三)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四)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按照报考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知面试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 +面试成绩×0.5。设置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或政审考察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优先聘用条件以及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或政审考察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退役军人、中共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体岗位所明确的优先人员为体检人选。如仍出现同等情形,该岗位政审考察可以前置,综合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放弃任何一环节考试的,不得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具有招录体检资质的机构进行,所委托的体检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出现缺额,由区公安局根据用工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区公安局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六)公示和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报区人社局进行确认备案,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招聘到岗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襄州政办函【2021】20号)文件的规定,参照襄州区在岗职工社平工资标准执行(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
五、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等测评考试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710-5176568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