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同意,保康县检察院公开面向社会招聘高素质人员作为辅助警力(以下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警4名,其中1名女性,3名男性,主要协助司法警察从事警务保障工作。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结束
地 点:保康县检察院705办公室
联系电话:15172681161(蒋宇航)
招聘按相关程序进行,由县检察院组织专班进行考试、考察。
(二)报考条件
1.中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常年在保康生活,有固定住所优先;
4.18周岁以上且30周岁以下,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男性身高不低于175cm;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应聘辅警的,退伍军人优先;
7.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9.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县检察院政审且政审合格。
二、招聘组织实施和程序
本次招聘适当简化程序,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
招聘对象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交保康县检察院政治部705办公室。
(二)笔试
由县检察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由政治部负责。
(四)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统一进行体能测试。测评共1个项目,进行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长跑测评。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现实表现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取消录用资格。对于考察合格人员由县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结果以及体检合格人员拟定为聘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
三、招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最低为一年,按现行用工标准确定工资待遇,同时缴纳五险。工资及需要县检察院负担的保险资金由县检察院统筹解决,需要个人缴纳的保险金在本人工资中扣除。所有被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