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特巡警队伍建设,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招聘80名特巡警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特巡警支队辅警,从事安保维稳、应急处突等工作,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辅警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咸宁市公安局特警大楼(淦河大道18号)三楼304室报名,报名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填写的《招聘特巡警辅警报名表》(详见附件1);彩色登记照4张(1寸2张、2寸2张);其它相关材料(如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官证、表彰奖励证书和相关资质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审核
现场测量身高,检查身体。
(二)体检
现场审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安排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1000米和10米×4折返跑,合格人员按两项成绩排名分别计分,不合格的不计分,两项加分累计后按40%计入总成绩。
(四)笔试
体能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特殊技能加分
有攀登索降、水上救生、搜排爆、散打搏击、无人机操作、国家二级运动员等专业特长或部队特战服役经历的,提供证书或部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每项技能加10分,计入总成绩。
(七)政审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
(八)岗前培训与试用
为适应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六个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
4.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二)不得招聘情形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涉嫌犯罪的;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或者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存在辅警回避关系的;
8.国家、省、市规定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在平安咸宁等媒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的特巡警辅警待遇从优(高于市公安局现辅警待遇标准)。
六、相关事项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培训等环节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报名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辅警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考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应聘人员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4.应聘考生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由咸宁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咨询电话:8172061;联系人:邓警官18872829555、18995821515。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