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咸丰县春季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2年咸丰县春季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岗位参加考试情况
根据公告要求,结合报名情况,岗位核减、合并、取消等事项如下:
1、咸丰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综合业务岗选调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1:3,经选调单位研究同意,取消该岗位此次选调计划。
2、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岗、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业务岗选调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经选调单位研究同意,将这2个岗位合并为“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岗”,同时核减选调计划数2名,合并且核减之后,“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岗”选调人数调整为3名。
3、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业务岗、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岗、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室综合岗、县住房保障中心工程造价岗和县住房保障中心财务会计岗无人报考,经选调单位同意,取消此次选调计划。
4、咸丰县信访局办公室综合岗选调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经选调单位研究同意,核减选调计划数1名,核减之后,“咸丰县信访局办公室综合岗”选调人数调整为1名。
5、咸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综合岗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取消此次选调计划。
具体参考名单见附件。
二、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4月23日上午9:00-10:30
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民族中学A栋教学楼(咸丰县高乐山镇晨光村张家沟-咸丰县消防队后面)。
三、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考试前1个小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二)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强行离场或闹场的,交由考务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入场后,必须首先对照自己的准考证,认真核对考场及座位号,对号入座;如有疑问,请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不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生文具由考试机构提供,禁止携带其他物品或资料到座位,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草稿纸,否则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严禁考生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考生通过夹带或高科技工具进行考试舞弊的,给予其该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记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试卷发放后,考生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其他标记。考生误填、错填、漏填等不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的,故意损毁试卷、草稿纸或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如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替考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记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的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草稿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收取。经楼层巡视或流动监考允许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十)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考后阅卷时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违规认定工作,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将同等对待。考生在答题过程中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试卷、草稿纸,防止被别人抄袭。
四、特别提醒
(一)若对考试地点不熟悉的考生,请自行前往考点提前熟知考场位置,避免因此贻误考试时间。因笔试地点无停车位,考生请勿驾车前往。
(二)测试结束后,将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以及“咸丰党员之家”、“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请考生及时关注,自行查看,不进行电话通知,不接受电话查询。
五、防疫要求
考生报到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对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适合继续测试的,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笔试。不适合继续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