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经报市卫健局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若干,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妇幼保健院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717-4823998,市天力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17-4728075。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渠道:所有报名人员请加QQ群:814711748,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1.现场报名:宜都市清江大道35号,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2.电子邮箱报名:确实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采取电子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报名,要求简历及证件制作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QQ邮箱296750300@qq.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及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中介组织进行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和复习范围。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在本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六)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用工问题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相关的合同。(其中:医疗、财务岗位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康复、护理岗位与医院建立劳务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放弃参考。
(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相关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