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委托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与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报名地点: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鹤峰县满山红大道671号二楼,语一建材二楼)。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或进修证明、小二寸彩色登记照2张。
五、测试
1.本次所有招聘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围绕“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等基本素质和能力。
2.测试加分对象:在本县参加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一线人员加10分(人员身份以鹤峰县按国办明电〔2020〕10号、鄂防指发〔2020〕157号文件确定并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的名单为准)。
3.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参加笔试考生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发布公告后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地点在鹤峰县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要求见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是对在招聘过程中有无违纪行为、资料提供是否真实可靠、既往有无严重违纪等行为进行考核)。拟聘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自愿放弃或体检、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对象,向社会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对象,招录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卫健部门工作,工资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八、递补与调剂
应聘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有考生在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无人报考的职位空缺,按照自愿原则,在候聘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工资待遇及保险
工资待遇及保险每年四万元包干,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十、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防止人员聚集,并扫场所码、出示居民健康码或健康证明、通信行程码,体温正常且双绿码方可进入报考现场。
2.近期有涉疫地区旅行史人员,必须主动报告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报考。
3.参加考试人员除做到以上防控要求外,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4.考生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红色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应当立即隔离,不得参加报名及考试,考生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启用备用考室考试。
5.其他防控要求按最新防控政策执行,不服从招聘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关注现场报名时进入的临时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各项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报名不缴纳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培训,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
3.应聘报名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7:30。
4.本公告由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岗位计划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