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城区中学教师数量不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湖北师范大学开展阳新县城区中学教师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2届六所部属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江汉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公办教师,其中:阳新县第一中学10名,阳新一中教育集团阳新县实验高中20名,阳新县高级中学10名,阳新县实验中学7名,阳新县富川中学7名,阳新县第三中学6名。各招聘单位、学科、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阳新县政府网(http://www.yx.gov.cn/)及湖北师范大学校园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本次招聘的人数、学科、条件等。县教育局负责与湖北师范大学对接,协调做好招聘工作,报名前由各招聘单位展示介绍,滚动播放各招聘单位校园风貌、办学特色及成效等内容短视频,时间为3-5分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湖北师范大学
3、报名有关事项:①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②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不准代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段一个学科。③应聘人员填写《阳新县教育系统校园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组织,教育局配合。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①时间:见准考证
②地址:见准考证
③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按6:4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④笔试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报考确认人数与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考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学科,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可取消、核减或保留。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到3:1比例,则按招聘岗位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75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四)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阳新县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并按照报考岗位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方案由阳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