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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冈罗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3 08:34:5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4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2〕3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05名(含白莲示范区5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3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非新机制)50名(含白莲示范区5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5名,城区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机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2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表》(非新机制)(附件2)、《2022年罗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3)、《2022年罗田县城区幼儿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4)。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非新机制)小学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非新机制)初中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报考城区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凭所在高校出具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可以报考,但在正式上岗前必须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可以报考,但在正式上岗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和非新机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罗田县在职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笔试全省统一组织、面试县教育局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在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要求详见《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3.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以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时间为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2.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前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面试考官异地选派。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和非新机制)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1:3的,经县教育局申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申请,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监管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面试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城区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4.面试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重点审核拟入围面试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交纳面试费50元/人,发给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县教育局,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招聘单位确认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备案。

5.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发布面试公告。县教育局及时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包含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考官的抽选、题本制作、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领导、纪律监督及责任分工等内容。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后,提前7天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6.面试工作。按照面试方案进行。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因此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因考生面试缺考、违纪或经批准保留岗位导致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其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

六、体检、考核

按考生总成绩,依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http://www.chinagwy.org/html/kszc/gj/201703/42_189030.html>〉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http://www.chinagwy.org/html/kszc/201107/2_30228.html>(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教育局报人社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从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罗田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选岗

教师具体岗位采取从该岗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要充分认识严肃招聘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二)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县教育局及招聘单位要根据招聘工作方案,做好考生考务信息服务、报名资格审查、组织好考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考生信息安全。

(三)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关注舆情,及时处置。要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妥善处理舆情,及时关注和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和媒体舆情。

(五)落实防疫防控,合理控制规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遵循《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防疫要求,以“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病毒感染风险”为准则,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制订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防疫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准备与实施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业务咨询电话:0713—5052627;

监督举报电话:0713—5065561。

附件1.2022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机制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2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表(非新机制).xlsx

附件3.2022年罗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4.2022年罗田县城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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