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职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职业技能测试人选。(共72人,见附件1)
二、测试时间
3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30-11:00.
三、测试地点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事考试院机房,位于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108号。
四、测试形式
1.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
五、合格标准
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计算机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达到每分钟50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
六、注意事项
1.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星号)、疫苗接种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3.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地点,按时前往测试地点。考生应当在测试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指定区域候考,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4.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考试须知(附件2),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七、疫情防控要求提示
1.鉴于目前疫情防控需求,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星号),疫苗接种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临时摘除口罩。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2.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应试人员须下载并填写《随州市检察机关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注明禁忌症类型等原因,进入考点需出示提交承诺书。
3.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或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工作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4.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随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2.随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考试须知
3.随州市检察机关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9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