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将统一组织实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国家统一招生,在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大专及以上全脱产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热爱黄河保护治理事业,爱岗敬业,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大专、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六)具备与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招考岗位
招考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黄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四、专业要求
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包括: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须与《2022年黄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要求的学科专业一致,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岗位备注中的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报考程序
黄委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通过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主要程序如下。
(一)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3月9日17时-3月17日17时登录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限选择《2022年黄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请及时关注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截至2022年3月17日17时,报名审查未通过的,可于2022年3月18日8时-12时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无效。
资格审查结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考单位均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3月21日17时-3月27日17时登录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4月11日17时-4月16日17时登录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阶段。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黄河及水利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范围。
1.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2年4月17日8:30-11:30,如有变更,将及时公告,不再单独通知。
(2)笔试设郑州市、济南市、西安市三个考区,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的禁止参加笔试。
2.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2年4月底登录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公告统一在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信息表,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报考人员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第一名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品德修养、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工作计划在5月底结束。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措施,请报考人员给予支持配合。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公告,不再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凡报考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存在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6022251
黄河网邮箱:hwrczp@yrcc.gov.cn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