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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部分专业技术岗位继续招聘4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17:49:19

根据医院前期招聘情况学科发展需要,现对以下岗位继续招聘,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

一、岗位需求

需求

科室

需求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急诊科

外科医生

1

临床医学类
(外科学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

急诊科

内科医生

1

临床医学类
(内科学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

重症医学科

医生

1

重症医学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

放射科

医生

2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

健康管理医学科

医生

1

中医内科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眼科

医生

1

眼科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耳鼻咽喉科

医生

1

耳鼻咽喉科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

康复医学科

技师

1

康复治疗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本科指:普通高级中学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取的本科

护理部

护士

30

本、专科均为护理专业

专科起点本科及以上

具有高中毕业证书

后勤科室

行政

1

土木、规划、设计、造价等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具有高中毕业证书

计算机中心

行政

1

计算机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具有高中毕业证书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及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曾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

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硕士研究生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本科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年龄26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往届有工作经验者: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7日。

(二)报名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互联网报名,每人限报一岗。请应聘人员识别附件中二维码进行报名登记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及应聘者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医院通过筛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在医院官网公布。

(四)考试

1.博士研究生采取一对一面试

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按照《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方案》执行,特殊情况可协商确定,采取一事一议。医院报销博士研究生来院面试及来院报到的路费。

2.硕士研究生采取集中面试

集中面试分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环节,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思考时间算在答题时间内)。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合格人员除外),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面试通过人员,通过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

3.本科及以下人员采取笔试、集中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人员仅达到或低于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集中面试分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环节,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思考时间算在答题时间内)。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合格人员除外),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

4.特别说明

部分招聘如有高层次学历人员考试通过,则相应减少低层次学历招聘人数。

对本年度进入面试而未被拟录用的应聘人员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医院因工作需要,或岗位空缺需选聘人员,经医院研究决定,可按顺序依次递补。

)签订协议

组织通过面试人员与医院签订协议。往届毕业生同医院签订《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就业意向协议书》并缴纳签约保证金叁仟元,入职报到后予以退还;应届毕业生同医院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组织与医院签订协议的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博士研究生除外)。

(七)公示、录用

医院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官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组织参加医院的培训。培训合格者予以录用。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录用关系。

附件一:报名登记二维码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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