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门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入围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一)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后发至邮箱1240711140@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上午12:00。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其他事项。资格复审人员如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的行为,招聘机关不再将其列为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之和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信息另行通知)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
3.为方便体检,当日不要穿戴太复杂或含金属部分的服装,不要佩戴金属饰品,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助听器。
4.妊娠生产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并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妊娠生产期相关材料。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5.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体检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必须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7.体检后,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申请方承担。
8.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抽签号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9.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致招聘计划空缺的,则在同职位通过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公告》要求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天门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入围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