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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潜江市人民法院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3 14:06:33

根据《潜江市人民法院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潜江市人民法院。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36号

三、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雇员制书记员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的名单按照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核查学历、学位情况。

2.报考人员在参加潜江市人民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人员等,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潜江市人民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职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五、职位核减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对竞争比例达不到1:3的,潜江市人民法院可视情况按照1:2比例确定。对仍然达不到1:2比例的,可在汉江辖区法院、同一类型职位根据考生意愿进行调剂。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具体核减情况见附件2。

六、防疫有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职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咨询电话:潜江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28-8155800

附件: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附件: 职位核减情况.pdf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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