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竹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辅警20名(男性19名、女性1名),男性主要协助开展治安管理工作,女性主要从事办公室文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竹山县居民户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会计算机操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公民(即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无纹身。
4.原我局辅警离职不满一年及录用后工作不满一年离职的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1.志愿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于2月23日至3月11日到县公安局(潘口小漩)门卫室报名。
2.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县情、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等。
3.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比例参加面试。
4.政审和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北省考录人民警察标准进行政治审查。
5.政审合格者,经培训合格后,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录用辅警合同。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1.录用后,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补贴+绩效考核等,年月均收入24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起。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县公安局对被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