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面向社会招聘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40分。
(二)面向社会招聘的考生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调剂和技能测试环节。
(三)面向社会招聘的考生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的竞争比例1:3,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由各招聘法院负责各自岗位的资格复审,请考生统一到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州市滨湖西路90号)2楼执行指挥中心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需准备材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3张。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人员如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雇员制书记员的行为,招聘机关不再将其列为职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结束后,达不到1:2竞争比例的职位,在报考本职位超过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递补人选。如果需要调剂职位则另行公告。参加调剂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已经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调剂。调剂入围人员由招聘法院组织资格复审。
2.调剂后,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仍然达不到1:2竞争比例的,除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职位外,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3.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按规定确定资格复审递补人选或进行职位调剂。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可进入职业技能测试环节,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请入围考生实时关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职业技能测试公告。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务必保持报名表预留手机号码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聘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联系方式可在《鄂州市法院系统 2021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公告》中查询)。
5.定向招聘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另行安排。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