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10〕92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对于通过笔试、面试后符合拟聘用人员资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及体检审查。
一、政审考察对象
1、2021年老河口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2、2021年度老河口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二、单位政审考察细则
1、政审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资料、符合报考所在岗位的印证资料及对招聘人员进行座谈。政审考察时间: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政审考察地点:所报考单位人事科(见附件三)。
2、考生所需提供材料:进入政审考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人事档案。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学籍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按规定期限进行政审,不按期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察资格。如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请确定本人的档案存放单位后联系政审考察单位开具调档函。
3、所有进入政审考察的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用人单位若在政审考察过程中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中的任一条件,或者拟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不适合胜任该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拿出意见后可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考察结果于2022年2月18日报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三、体检审查
(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8:00,在老河口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审查。
(二)需带物品:本人身份证、二寸彩照两张、体检费280元。
四、注意事项
进入政审考察及体检审查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附件: 附件一:2021年老河口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拟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 附件二、2021年度老河口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 附件三:所报考单位人事科信息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