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门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加分项目
报考人员可按下列条件在笔试成绩中加上相应分数并按规定程序公开,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人员及法院系统内烈士的配偶、子女,加10分;
2.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人员及法院系统内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5分;
3.脱贫户及其子女加2分。
二、申报加分相关要求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的考生申报加分需提供表彰奖励相关文件(或证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法院系统内烈士及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分申报需提供由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原所在法院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脱贫户及其子女需提供建档立卡所在地乡村振兴局(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方式: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证明资料(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于规定时间报邮箱1240711140@qq.com,注意在邮箱信件中留下姓名、联系方式,便于后期核实信息。逾期未申报笔试加分视为放弃加分项,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3.公示:天门市人民法院将对申报加分的考生进行严格审核,并对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28-5364916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