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工作需要,长江大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主要职责是: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招聘计划
长江大学2022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22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辅导员岗位通过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czp.yangtzeu.edu.cn/)下载并填写《长江大学2022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和《长江大学2022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将两个表格及相关附件发送至长江大学辅导员招聘专用邮箱:jyfz@yangtzeu.edu.cn。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将简历及相关附件发送至长江大学招聘专用邮箱:rcyj@yangtzeu.edu.cn。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
2.联系方式:
电话:0716-8062195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长江大学行政楼212室。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年龄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年制本科可放宽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士兵服役时间、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时间在计算年龄时可相应延长)。如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密切关注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相关公告。资格审核通过的,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凡与长江大学及其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经学校研究后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按照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两个岗位类别分别排序。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治理论素养、辅导员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阶段。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六、考察、体检
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含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czp.yangtzeu.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递补
若入围人员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九、备案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长江大学的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等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czp.yangtze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yangtze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6-8062195(长江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716-8060598(长江大学纪委)
附件:长江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表.xlsx
长江大学
2022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