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笔试情况,现将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编内聘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
3、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报考者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本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本机关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5、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经历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 附选调(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