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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提供优质讲解服务,满足公共文化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现面向社会为南漳县博物馆公开招聘1名讲解员,并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南漳县博物馆讲解员(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为202198),招聘计划1名。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普通话标准流利,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应变能力;
6.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途径、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途径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自行下载相关附件,如实填写《南漳县博物馆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人应持报考人的委托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需近期免冠照片,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确认。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8∶30至12月31日17∶00。
报名人员应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照3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地点: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委(城关镇金漳大道436号)。
3.领取准考证时间:请通过报名的考生于2022年月1月5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前到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委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择优聘用。
(一)面试人员确定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所有报考者均参加面试。若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等于1:1,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模拟讲解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查询。成绩通过南漳新闻网予以发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五、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演员、演奏员岗位以模拟讲解成绩高低确定。
2、考察、体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县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编办办理用编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的各个环节都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凡参加招聘的现场环节,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考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主动报告,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苏梅玲
联系电话 15587770949
监督电话:0710-5231265
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