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大数据中心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方案》,因工作需要,恩施州大数据中心面向州直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恩施州大数据中心办公室党务工作者1名。
二、选聘范围
恩施州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编制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身体健康;
5.须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党务工作者任职经历,中共正式党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过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23日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17时30分止。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填写《恩施州大数据中心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恩施州大数据中心办公室(恩施市施州大道38号恩施州电信大楼901室;联系人:侯雨;联系电话:8999518)。
(三)确定考察对象。报名结束后,恩施州大数据中心党组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组织考试。如不组织考试,所有报名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考察结束后恩施州大数据中心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选。
(五)公示。拟选聘对象名单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7天。
(六)正式调动。恩施州大数据中心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确定选聘对象,报请调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恩施州大数据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恩施州大数据中心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