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要求,拟开展体检、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
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考核的有关要求
(一)体检
1.体检的组织。
体检由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21日(周二)上午
7:30。在公安县委党校(斗湖堤镇油江路179号)集中后统一参加体检(联系电话:0716-5226608;13227699879)。体检费用自理(约400元)。
3.体检的要求。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酗酒、熬夜。体检当日要求空腹,衣着宽松
4、体检人员的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计划。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后,若应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该岗位不再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防疫要求
1.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体检及考核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考生除核对身份和配合医生检查时需摘下口罩外,其它时间务必全程佩戴防疫口罩。
3.考生应当持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参加体检。
附件:公安县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体检入围人员名单.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