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和《洪湖市2021年度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和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对象。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对低于规定比例的,其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资格复审对象详见《荆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洪湖市城区岗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因笔试人数未达到1:3,且参加笔试的考生成绩未达到同类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岗位代码为2021008的水产技术推广岗位予以核减。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文泉东路53号);联系电话:0716-2216865。
二、资格复审证件材料要求
(一)需要携带的证件。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本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须提供相关证件材料(职位条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主要包括:笔试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上述证明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相关问题处理规定。
1、报考人员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材料或证件材料不真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隐瞒真实信息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所有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务必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对没有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现场缴纳面试考试费。根据鄂人社办发〔2016〕82号文件要求,面试入围考生需现场确认参加面试,并按照每人次50元标准缴纳面试费,不按时缴费的视作自动弃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完成后到洪湖市人社局考试中心703室办理退费手续。
(三)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所有考生应进行自我健康安全排查,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的接种记录)、参加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正在集中或居家隔离的考生通过视频进行线上资格复审。所有考生均须佩戴防护口罩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四)面试相关事项。资格复审合格对象暨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附件:《荆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洪湖市城区岗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