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已公示,根据《2021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房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房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公告》、《房县2021年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房县面向2019年招募并在本县服务期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2、3、4)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7日。
1、2021年12月6日体检人员为:房县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房县2021年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房县面向2019年招募并在本县服务期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乡镇卫生院98人,县直事业单位、2019届三支一扶考核进编共计64人,共计162人,详见附件1、附件2);
2、2021年12月7日体检人员为:房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县直医疗护士岗位92人和县直临床医生及其他岗位92人,共计184人,详见附件3、附件4);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体检当天早上7:30准时到房县人社局(房县城关镇神农路18号)院内集合,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请考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体检费2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将毒品检测纳入我市新招录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十禁毒办[2021]6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按照《关于将毒品检测纳入我市新招录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十禁毒办[2021]6号)要求,所有参加此次2021年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在进行常规项目体检后,还须进行毒品检测,请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配合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方可离开。
5、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及现场工作人员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三、考察:
(一)考察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19--3223722,房县卫健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19--3247168。
(二)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生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904室)办理,联系电话:0719--3223722。参加考察的考生需提供资料: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学籍档案。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其它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2021年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xlsx
房县2021年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2019年招募并在本县服务期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xlsx
房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护士).xlsx
2021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临床医生及其他岗位).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