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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堰市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5 14:19:25

2021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因部分考生资格复审放弃或者不合格,现将进入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一、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地点: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5号)12楼大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1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

(2)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10月31日。

(4)招聘公告《岗位表》中“限竹山户籍或生源”和“限十堰境内户籍”的岗位,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高中毕业证书。

(5)招聘公告《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资料),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二)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按照卫生防疫有关要求,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保持1米及以上间距。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未打印报名表或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联系电话:0719-4224621。

附件1:《2021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1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1:2021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1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doc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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