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021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集中受理、复核审批、网上公示、审核认定等程序,认定张科蕾等42人符合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条件,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此,我县2021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
请下列人员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证一表”)。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务必交到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单位保存或自己妥善保存好,此表极为重要!
联系电话:0717-5826243,0717-5751499。
张科蕾 田韬 周凌燕 王雷 王成雅 胡其娟
余国庆 向文露 舒城李 欣悦 向海银 曾蓉
袁龙莲 赵婧 卢金京 向往 邹慧君 卢爽
张雕 晏群芳 刘莉莉 郭雯 吴炳怡 易运久
尹航 刘宜婷 丁晓晓 王倩倩 伍彩虹 徐斌
唐龙环 向甜甜 严姝琦 王雪莲 刘瑞 胡婷婷
陈静敏 李元娇 曾金霞 向帆 陈玉潇 唐路明
上述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确认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即日起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教育局窗口领取“一证一表”。原则上不允许代领,若确需他人代领,须凭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精神,上述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年内,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通过数据比对或函件方式对接公安机关核查。已审核通过并领证的申请人若有违背《个人承诺书》内容,经查实存在犯罪记录,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