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公安县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员不足1:3的,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符合免笔试岗位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月12日下午16时止(星期五);
2、资格复审地点:公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五楼505室人事科教股(公安县斗湖堤镇马嘶桥路58号,联系电话0716-5156061)。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二寸登记照片2张);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注册、打印,二维码需在有效期内)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定向招聘的“在岗不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乡镇卫生院据实出具的在岗不在编人员连续在本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经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附签订劳动合同或实发工资表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须手写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按1至5的顺序整理。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即取消其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考生除核对身份和配合防疫工作时需摘下口罩外,其它时间务必全程佩戴防疫口罩。
5.考生应当持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参加资格复审。
附件:公安县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