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和加强我院审判工作辅助力量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钱养事、政府购买服务)编外法(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法(辅)警人员10名(男性)
法(辅)警人员 2 名(女性)
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专业不限,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4.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C1、B1驾驶技能且能熟练驾驶的技能人员、警察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法律等专业,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阅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本人及其配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02日-11月06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瑞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丹江口分公司,地址:丹江口市丹二巷8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719-5209509、18986910916谭经理、18986910978郑女士;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近期2张2寸免冠彩照;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应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应聘报名人员所提交的个人资质证件资料由人力资源公司根据招聘公告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的人员将公布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应聘报名人员所提交的个人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招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
(三)面试决定
由人力资源公司会同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等部门进行面试程序后,按照从高到底的面试分数,确定拟录用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四)体检
所有应聘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通过等程序的拟录用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通知集中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贰年,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行贰年一聘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工资待遇
月工资2500元/月左右;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单位承担部分。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