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阳新县人民政府同意,阳新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2名乡镇司法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具有吃苦奉献精神,能适应长期在乡镇司法所办公的工作要求;
5、具有熟练的电脑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6、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不能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司法局406室
3、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通过阳新县政府网下载报名表(见附件)。
4、报名有关事项:考生报名时需完整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3张。经县司法局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不准代报。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阳新县人事考试院组织,阳新县司法局配合。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超过6:1比例,则直接进行面试。
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6:1比例,则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笔试以应聘人员通用考试科目《综合知识》来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人文、科技、文字表达等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笔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待笔试成绩公示后适时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阳新县司法局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照面试成绩(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方可予以聘用。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面试成绩(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再按体检、考察程序进行。
六、岗位安排、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安排:乡镇司法所。
(二)聘用管理: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由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委托用工单位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期及薪酬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服务年限最低3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试用期间,如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不予聘用。薪酬待遇:年薪6万元(含单位、个人五险);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年薪10万元(含单位、个人五险)。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阳新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阳新县司法局咨询电话:0714-7354018
附件:阳新县司法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