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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堰张湾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8 14:28:34

2021年张湾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员聚集,资格复审分批分期组织,按照每半天一批的时间段进行(具体复审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张湾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朝阳北路9号)。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1年张湾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写在附件2右上角)。

2.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张湾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2021年张湾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各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4.考生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防疫要求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考生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健康码非绿码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地点。考生资格复审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资格复审的症状,需立即就医。相互之间保持1.5米距离,体温超过37.3度,需在指定地点待审。

考生资格复审前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需提供近三天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五、特别提醒

1.请每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或证明。

 2.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及时与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或相关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联系电话:张湾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19-8665271。

附件3: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资格复确认表.docx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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