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利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有关部门使用编制新进人员的通知》(利机编发〔2021〕26号)等文件精神,利川市综治中心等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利川市综治中心等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职位详见《利川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恩施州发〔2013〕9号文件规定暂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面向教育教学及医疗卫生单位。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选调职(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资格条件中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参照《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专业类别),工作经历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服务年限,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1年10月3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在试用期内的;
4.与选调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回避关系或选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选调主要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交开考申请,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开考,但考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能聘用。
(二)测试。具体测试方式依据岗位实际情况确定。
利川市综治中心、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利川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利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利川市东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利川市东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利川市东城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利川市警示教育基地、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等单位实行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利川市产业技术研究协作中心、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利川市普查中心、利川市招商服务中心、利川市都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利川市铁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实行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除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因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自动取消选调计划外,其他开考的岗位原则上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空缺的,需书面报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利川市人社局通过中国利川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3日至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1)利川市综治中心岗位:利川市委政法委(政府大楼519办公室)
(2)利川市产业技术研究协作中心岗位: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建办公室(利川市江源街88号和润嘉园1栋3楼334)。
(3)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岗位: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05办公室。
(4)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岗位: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合路101号)201室(党建办)。
(5)利川市普查中心岗位:利川市统计局办公室(利川市腾龙大道49号)。
(6)利川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岗位:利川市残疾人联合会711办公室。
(7)利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岗位:利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办公室(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理智坳居委会)。
(8)利川市招商服务中心岗位:利川市招商服务中心(利川市东城街道福仁家苑办公楼4楼474办公室)。
(9)利川市都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岗位:利川市和润嘉园安置小区二楼208办公室。
(10)利川市东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利川市东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利川市东城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岗位: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建办(309办公室)。
(11)利川市警示教育基地岗位:利川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办公室。
(12)利川市铁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岗位:利川市清江大道306号二楼铁路办(主体责任办公室)。
(13)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岗位: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5办公室(利川市公园路13号)(14)。
3.报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选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2张1寸登记照和1份报名表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报名有关资格条件进行把关,切实履行审查责任。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一般不得放弃,确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2天经所在单位核实情况,向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记入考试不诚信人员记录,2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考试。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成绩将在中国利川网公告。
2.面试。采取笔试+面试测试方式的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数量,按3: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同岗位进入面试最后1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因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在同一选调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在中国利川网查询。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及岗位数量,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其中,实行笔试+面试测试的岗位,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实行笔试测试的岗位,同岗位考生成绩并列,则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优先。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同一选调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选调考察结果,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取消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从同一选调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并公示。
五、防疫要求
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选调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国利川网官网(http://www.ilichuan.com.cn/)为本次公开选调测试、选调结果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应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利川市统计局政策咨询电话:0718-7260698、7283311
利川市铁路办政策咨询电话:0718-7261648
利川市纪委监委政策咨询电话:0718-7233005
利川市招商服务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718-7265690,18671761805
利川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718-7238718
利川市委政法委政策咨询电话:0718-7267006
利川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718-7282881
利川市残联政策咨询电话:0718-7283487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咨询电话:0718-7284639
利川市发改局政策咨询电话:0718-7296279
利川市人民政府都亭街道办事处政策咨询电话:0718-7265660
利川市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政策咨询电话:0718-7230600
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咨询电话:0718-7283662
监督举报电话:0718-7285806
附件:
1.利川市2021年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