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高技能人才;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或从业资质;
4.年龄按照《武汉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
A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C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D类人才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人才类型、条件及待遇
《武汉商学院2021年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武汉商学院2021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附件2)中引进人才类型、条件及待遇按照《武汉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
《武汉商学院2021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附件2)中优秀博士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青年博士纳入预聘制管理,具体见《武汉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武汉商学院预聘制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武汉商学院预聘制管理暂行办法》详见武汉商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官网(https://dwjsgzc.wbu.edu.cn/)。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拟定于2021年10月下旬,通过武汉商学院官网(https://www.wbu.edu.cn/)、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ncms/index.shtml)及其他社会媒体统一发布人才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13日上午12:00,报名人员将本人材料以文件夹形式同时向二级学院邮箱和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邮箱(whsxyrsc@126.com)提交书面材料电子版。文件夹名为岗位代码+姓名,递交材料包括:《武汉商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资格证、学术成果及荣誉材料。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察
学校对申报材料再次资格审查确认后,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综合面试考察,面试考察工作武汉商学院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党委会审议结果,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和体检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递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统一在武汉商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已经取得相应专业职称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经我校职称评审认定通过,可聘至相应专技等级岗位。
1.高层次人才、优秀博士(C类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年度及聘期工作任务。
2.青年博士采取预聘制管理,按照《武汉商学院预聘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
(一)本公告由武汉商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会同二级学院负责解释。
(二)报考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1.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满老师:027-84791343
孙老师、周老师:027-84792081
2.各二级学院专职报考咨询联系人。
附件1:武汉商学院2021年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武汉商学院2021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汇总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