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蕲春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研究决定,现将蕲春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打印准考证及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9:00—10月29日24:00
2、打印入口:见链接http://219.138.138.146:7009/(或点击公告上方二维码进入)
3、注意事项: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两份,并认真阅知准考证有关提示。
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蕲春县培训考试中心,0713-7225658。
二、笔试
考试地点:蕲春县实验小学
考试时间:
(一)报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岗位和县教育局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30日(周六)
考试科目:上午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30—12:30 综合应用能力(市场监督管理局岗位)或岗位专业知识(幼儿教师岗位)
(二)报考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31日(周日)
考试科目:上午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30—12:3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相关要求:
1、请考生提前熟悉考试地点和交通路线,于考试当天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蕲春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2、考生应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等文具。考试前40分钟可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4、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有关法律处理。
温馨提示:由于考场管理的需要,考生车辆和陪考人员严禁进入考场学校,请考生合理安排进场时间。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进行自我健康安全排查,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接种记录)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正在集中或居家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①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②考前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③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④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2、考生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3、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4、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