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长江委批准,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态所)2022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态所)行政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我国水利系统专门从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科研性事业单位,是国内重大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主要技术合作伙伴,主要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规划编制、流域及区域水生态监测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工程生态效应基础研究、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以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的科技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新职工。
三、招聘岗位
此次共设置校园招聘岗位2个,招聘人员3人,招聘地点及考程另行通知。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岗位要求见《水生态所2022年度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版,2018年修订)。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有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河湖生态保护工作,服从安排,敬业勤奋,注重效率。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以及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其中留学归国毕业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较强的学习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办公软件和专业软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水生态所2022年度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等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拟于2021年10月20日起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水生态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下载并填写《水生态所2022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水生态所2022年度校园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rczp@mail.ihe.ac.cn(文件命名方式:岗位+姓名+ XX院校+专业)完成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办理录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水生态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需提供有关证明(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证明、相关院校或部门开具的具有2022年度派遣资格的证明文件等),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的校园招聘。
(二)考试
考试根据主要采用面试形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获得面试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水生态所在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考试公告为准。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在水生态所的统一安排下,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经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递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到其学校外调或函调的方式进行。经考察发现有下列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有关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如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者,经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是否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人选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
(六)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审核批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回避
在招聘工作中,凡主考官、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由水生态所承担。
六、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生态所有关规定执行。
(二)免费提供青年公寓(3年)。
七、监督与咨询
由上级人事部门、水生态所监察审计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长江委人事局:027-82820348
水生态所监察审计处:027-82927906
考务咨询电话:027-82927823 82926123
联系部门:水生态所人事处
联系人:郭老师 杨老师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78号
邮编:430079
单位网址:www.ihe.ac.cn
本招聘公告及相关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水生态所所有。
(责任编辑:格格木)